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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仲智飲酒醉,瞋目還面謂伯仁曰:“君才不如弟,而橫得重名!”須臾,舉蠟燭火擲伯仁。伯仁笑曰:“阿奴火攻,固出下策耳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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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婆初至,為東亭第講阿毗曇。始發講,坐裁半,僧彌便雲:“都已曉。”即於坐分數四有意道人更就余屋自講。提婆講竟,東亭問法岡道人曰:“弟子都未解,阿彌那得已解?所得雲何?”曰:“大略全是,故當小未精核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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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元禮風格秀整,高自標持,欲以天下名教是非為己任。後進之士,有升其堂者,皆以為登龍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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郗超與謝玄不善。符堅將問晉鼎,既已狼噬梁、岐,又虎視淮陰矣。於時朝議遣玄北討,人間頗有異同之論。唯超曰:“是必濟事。吾昔嘗與共在桓宣武府,見使才皆盡,雖履屐之間,亦得其任。以此推之,容必能立勛。”元功既舉,時人鹹嘆超之先覺,又重其不以愛憎匿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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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夫吊,当事而至,则辞焉。吊于人,是日不乐。妇人不越疆而吊人。行吊之日不饮酒食肉焉。吊于葬者必执引,若从柩及圹,皆执绋。丧,公吊之,必有拜者,虽朋友州里舍人可也。吊曰:“寡君承事。”主人曰:“临。”君遇柩于路,必使人吊之。大夫之丧,庶子不受吊。妻之昆弟为父后者死,哭之适室,子为主,袒免哭踊,夫入门右,使人立于门外告来者,狎则入哭;父在,哭于妻之室;非为父后者。哭诸异室。有殡,闻远兄弟之丧,哭于侧室;无侧室,哭于门内之右;同国,则往哭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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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東亭為桓宣武主簿,既承藉,有美譽,公甚欲其人地為壹府之望。初,見謝失儀,而神色自若。坐上賓客即相貶笑。公曰:“不然,觀其情貌,必自不凡。吾當試之。”後因月朝閣下伏,公於內走馬直出突之,左右皆宕仆,而王不動。名價於是大重,鹹雲“是公輔器也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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